根據(jù)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引用的交通行業(yè)碳排放數(shù)據(jù),2010年國際航海和內(nèi)河航運溫室氣體排放約占全球交通總排放的11.17%,排放量約為1990年的2.86倍(2010年全球交通排放約為1990年的2.5倍)。對于與航空碳排放量與增長速度相差無幾,排放特征也較類似的航海業(yè)極有可能成為歐盟碳交易體系下一個納入行業(yè)。與歐盟將航空納入碳交易時產(chǎn)生的爭端同樣類似,多數(shù)國家反對倉促開展航海碳交易或將本國船只納入歐盟碳交易體系。
自歐盟2011年起提出對交通行業(yè)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控制,并對航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設為到2050年相對2005年水平下降40%,這一目標主要控制對象是各航線與船隊。歐盟一貫在碳
市場建設中步伐較快,在法律中規(guī)定,對航海
MRV的報告期將從2018年1月1日啟動,對航運MVR機制的啟動將成為航運參與碳交易履約的前奏。
國際航海組織(IMO)作為全球最主要的航海行業(yè)組織,于2000年與2009年公布過2次航運溫室氣體排放研究報告。在2009年的報告中,IMO指出2007年全球航運CO2排放約占全球排放的3.3%,是航海排放中最主要的溫室氣體。到2050年,如不采取相應措施,國際航運排放相對2007年將增長2到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