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發(fā)展給能源行業(yè)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諸多挑戰(zhàn)
面臨的挑戰(zhàn)
碳
市場發(fā)展給能源行業(yè)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諸多挑戰(zhàn),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化石能源
碳排放零成本時代宣告結束。近十年以來,中國燃煤、燃油、燃氣等化石能源消費增長迅速,翻了一番左右,除了資源稟賦、經濟快速發(fā)展驅動等因素以外,與化石能源碳排放幾乎不受任何約束和成本也有密切關系,而同時期世界范圍內主要經濟體美國、歐盟等對能源行業(yè)碳排放都已經開始采取控制措施:美國目前已經不打算批準建立不帶有碳捕捉的燃煤電廠,歐盟從2005年
碳交易運行之初就已經把能源工業(yè)熱功率在20MW以上的排放設施強制納入了碳管制。而國際上一些大的能源集團,如BP和Shell等,已經把碳排放的成本(每噸碳排放40美元)納入項目的投資決策當中去了,也即如果一個項目投資收益率在考慮碳排放成本因素后仍然達到內部立項門檻方可立項,反之則放棄項目的立項,如果沒有考慮碳排放成本,則項目的投資決策是不完整的,不可能提交到董事會審批。中國
碳市場的建設,將意味著今后每噸碳排放將會“有價可循”,這意味著化石能源產生的碳排放將不再像從前一樣以“零成本”方式對待,至于成本到底多少,還有賴于市場的逐步發(fā)展和
政策收緊的趨勢來決定。
第二,基于市場化的碳管控將逐步成為 “新常態(tài)”。對能源行業(yè)碳排放進行管控可以有三種方式:一種是延續(xù)過去幾十年對
節(jié)能工作以行政命令為主的方式,把節(jié)能目標完成情況與地方政府行政長官或者重點企業(yè)負責人“官帽子”掛鉤,力度很大,一些地方可以不惜以“拉閘限電”等方式來確保完成;第二種方式是財稅手段,也即征收碳稅的手段,不管企業(yè)碳排放控制的潛力和成本差異,大家都一視同仁交稅,類似燃油稅等;第三種方式是采用市場交易的方式,確定一個參與范圍內行業(yè)的排放總量指標并把指標分解到企業(yè),讓企業(yè)通過交易的方式來配置
排放權資源。
從目前的政策導向看來,第一種行政化的方式的優(yōu)點是效率高,但缺點是“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導致社會總體成本也高,而第二種碳稅的方式比較忽視企業(yè)的
減排成本差異,而且目前中國企業(yè)的稅賦整體水平不低,如果再征收碳稅,恐怕不是一個好時機;第三種碳市場的比較重視市場在配置環(huán)境資源的方面的作用,而且“胡蘿卜”和“大棒”兩者皆有,給企業(yè)在 “有錢出錢買指標” 和“有力出力做減排”之間有選擇的機會,符合當前深化市場機制改革的方向,而且目前全世界經濟總量的一半左右的國家和地區(qū)都在積極考慮或者已經開展碳市場,故市場化的碳管控方式既符合國際主流,又符合國內市場化改革的大方向,必將成為未來碳排放治理的“新常態(tài)”。